鉴于目前安庆地区处于疫情低风险区,根据省市卫健委相关文件精神,为满足居民日常医疗服务需求,即日起,我院将在做好预检分诊与院感防控工作基础上,有序开放原暂停的部分医疗服务。
具体内容 :
一、有序恢复眼科、耳鼻喉科、口腔科、胃肠镜、支气管镜、喉镜、肺功能、幽门螺旋杆菌检测等日常诊疗服务。
二、体检中心疫情期间仅开展复工和入职体检,暂不开展大规模单位集体体检。如确需开展集体体检,应提前预约,并分时段进行,体检人数每天控制在100 人以内。
三、眼科诊室安装裂隙灯显微镜隔离板,下颌托、额托和扶手等需做到每人次消毒,每位患者检查后用 75%酒精棉片等清洁裂隙灯和台面。
四、耳鼻喉科压舌板、窥鼻器、间接喉镜、镊子、耵聍钩、额镜、音叉、电耳镜等设备须一人一用一消毒;电子喉镜操作与清洗消毒日常防护遵循内镜清洗消毒防护要求。
五、加强诊室环境及设备消毒。口腔诊室消毒效果应达到《医院空气消毒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确保空气质量符合要求。口腔器械严格按照《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》 WS506-2016 要求清洗消毒灭菌和储存。
六、强化院感防控,诊治每位患者后应更换一次性手套或进行手卫生操作,对于有飞溅操作防护要求:佩戴医用防护口罩、一次性帽子、护目镜/防护面屏、一次性隔离衣或手术衣、医用橡胶手套、一次性鞋套。
七、内镜检查诊疗疫情期间实施诊前筛查机制,监测患者和家属体温、导诊,并询问症状、流行病学史,由病人或家属签字确认,方可开始内镜诊疗。内镜操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,穿隔离衣、戴护目镜或面屏,操作结束后对内镜主机、操作台、监护仪、电脑工作站和诊疗床等使用75%酒精、符合规定的消毒湿巾及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消毒。
八、详细询问病史及流行病学史:患者及家属 14 天内有无疫区人群接触史;有无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腹泻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等症状。做好门诊患者就诊日志登记管理工作,详细记录患者相关信息。严格首诊负责制,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例。
九、加强门、急诊和住院服务管理,严格执行“一人一诊一室”、科学间隔每名患者就诊时间,降低人员密度。门诊患者陪同人员不超过1人。病房实行 24 小时门禁管理,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区,轻症患者原则上不探视,确需探视陪护的,陪护人员不超过 1 人且相对固定,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和有效防护。
十、全面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、预约检查,引导病人分时段就诊,减少人群聚集。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,可视病情延长处方用量至3 个月,减少患者在医院停留时间和往返医院配药次数。
十一、手术患者原则上应进行核酸检测,具体根据新冠肺炎鉴别诊断需要和病情危急情况确定。
十二、开诊科室学习并落实相关感控预防与控制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