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名称 |
院区安装自助式充电站(桩) |
采购内容 |
1、电动汽车充电桩5台; 2、电动自行车充电桩10台(一台十路)。 要求:1、本项目所有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;2、选址规范、合理、利于通行、保障安全;3、严格按照《充电站设备现场安装施工程序及规范要求》施工安装;4、运用互联网智能、智慧等新技术、新模式进行监管,保证全程全域安全; 5、运营方须自行担负一切与安全相关事宜及责任,承担施工期间施工人员、行人、建筑财产等安全;6、院方提供电源,运营方提供运营所需的所有设备、并按电表实际数量支付电费。 |
供应商资格条件 |
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; 2、具备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、设备、产品等采购内容的供货及相应伴随服务的合法资格; 3、不接受联合体磋商; 4、不接受失信供应商报名; |
供应商需提供的材料 |
1、相关经营、生产资质证件; 2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、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; 3、所投产品全套资质证件; 4、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; |
报名时间和地点 |
时间:2021年1月22日 到 2021年1月28日17:30止 地点:海军安庆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|
磋商时间和地点 |
时间:另行通知 地点: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安庆医院 |
联系方式 |
海军安庆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:刘老师 左老师 电话:0556-5593187 传真:0556-5593187 |
投诉方式 |
海军安庆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:马老师 电话:0556-5593206 |
备注 |
1、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(手机)、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,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,责任自负。 2、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放弃投标,请在磋商截止日3日前提出书面提出申请。 |